省国资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委党委党的建设及日常工作。承担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联系方式: 陈鸿勇 38306225
(二)党建工作处。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以及其他党组织关系隶属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省属企业、中央驻穗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精神文明、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和群团工作。
联系方式:伍淑怡 38306289
(三)综合法规处。负责国资国企管理体制的研究,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出意见建议。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以及综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把关。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公司章程。指导所监管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联系方式:李遥 38306262
(四)规划发展处。研究提出省属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审核所监管企业的主业。制定所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投资负面清单,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和境外投资进行监管。开展所监管企业投资分析。指导服务所监管企业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联系方式:杨英英 38306309
(五)资本运营处。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工作。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负责所监管企业战略性重组、股份制改革等相关工作。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改制上市。指导规范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研究提出全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政策意见并推动落实。
联系方式:刘新宇 38306206
(六)考核分配处。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企业绩效评价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的经营业绩考核。指导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控所监管企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根据考核结果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完善所监管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对省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申报、执行及清算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规范所监管企业职工福利保障和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联系方式:姚琼 38306307
(七)产权管理处。研究提出完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意见,制定国有产权管理的制度和规则,监督检查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情况。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界定、登记、转让、处置及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评估管理,以及清产核资工作。承担全省股份公司(含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相关工作和中央企业省属股权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凌逸星 38306381
(八)财务监管处。承担全省国资监管企业运行分析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监督指导所监管业发债、全面预算管理、财务决算有关工作。规范所监管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执行有关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留存收益转增资本金事项。组织开展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非金融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
联系方式:袁婷 38306223
(九)综合监督处。负责对所监管企业执行国资监管制度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对所监管企业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的专项检查。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负责委机关和指导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方式:李小曼 38306233
(十)监督巡察处。承担委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等相关问题的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分类处置和督办所监管企业需要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处理意见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省属二级企业党组织的巡察工作,对巡察整改情况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联系方式:陈祥 38306323
(十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董事会工作处)。接照管理权限负责和协助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指导所监管企人才工作、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家人才培养工程。负责所监管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董事会、董事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的任免和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庄靖 38306215
(十二)企业事务协调处。建立所监管企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负责委机关和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信访、维稳、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
联系方式:吕莉 38306346
(十三)人事处。承担委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委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的党群工作。
联系方式:人事处:黄云鲲 38306251 机关党委:谢朝晖 38306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