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严格落实主动公开。
2022年,省国资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问题,进一步夯实主动公开工作。一是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社会公众提供权威的国资国企信息。其中,网站公开信息1990条,公众号公开信息1184条。二是加强与媒体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作用,与《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广东电视台等权威媒体合力发声,通过撰稿解读、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对国企改革、疫情防控、稳经济、稳就业等多个题材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发布新闻宣传报道327篇。
(二)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省国资委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共接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除1件结转2023年度办理外,其余19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未收到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全面完成国企信息公开改革任务。
省国资委先后制定了企业信息公开指导意见和任务解读说明,详细解读工作任务,通过电话访谈、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建立联动机制等方式,及时掌握每家企业工作进展情况,指导企业制定制度,确定信息公开范围。针对个别企业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痛点问题,加强改革指导,不定期组织开展自查、抽查工作,全部企业提前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目标,2022年国企信息公开工作完成率持续保持100%。
(四)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省国资委结合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梳理主动公开信息分类,完善对外公开政府信息的管理。一是集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在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公开国资国企动态、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经济运行情况、国企招聘等重要信息。二是集中公开国企信息。在网站“省属企业信息公开专栏”中汇总各省属企业信息公开专栏链接,集中公开企业基本信息、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企业主要财务状况等信息。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
省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形成合力,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此外,省国资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分类细化公开事项,拓宽网民留言渠道,优化搜索查询功能,方便群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政策解读、在线访谈等栏目内容单薄。下一步,省国资委将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丰富栏目内容;组织开展国资系统交流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队伍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广东国资国企信息,请登录省国资委门户网站或“广东国资”微信公众号查询。